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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如梦令 于 2011-7-10 09:11 编辑
日前,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发布声明称,北京地铁采用的均是公共交通重载型自动扶梯,并公布了重载扶梯的标准。目前自动扶梯的国标是模仿欧洲的标准,但此标准可能落后现行欧标十余年。(7月9日《新京报》)
“标准低”有发展中国家的现实因素,但大量的“标准低”问题,却是“人为”的因素。就电梯而言,既然沿用了欧洲国家1997年的标准,人家“与时俱进”了,为什么我们不跟进?“人为”让标准落后,有“惰性”因素,但更大的原因还在于没将公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从这个角度上说,电梯标准“落后十余年”,不过是无视科学、忽略公众利益的一个侧影。
电梯对城市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百姓出行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就提醒相关部门,电梯国标绝不能一劳永逸。否则,“电梯惊魂”甚至“电梯夺命”事故,就可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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