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伯为什么中止了维权?2015年4月14日 08:30 阅读 50万+
当我一夜犹豫,思考再三尚未决定是否客观地将区伯暂缓维权的情况公之于众时,区少坤(广州区伯)已将他的决定公开。为此,我决定公开相关能够公开的细节,因为公众对于“区伯嫖娼案”这样一个公共事件有知情权。
我是4月12日晚上结束了 下午在菏泽给山东同行讲课后绕道郑州飞到广州的,冼耀均(“区伯嫖娼案”的另一当事人)与多位广州朋友去机场接我。
13日上午10点,按照事前约定,区伯与冼耀均与我在酒店会面,深圳李志勇律师等也依约赶到。据区伯介绍:从长沙回广州后,亦有多位律师与其联系,要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考虑到该案的难度,区伯最后选择我牵头主持为其维权的大局,主要是考虑该案的困难重重,而此前律师的建议都不能让其满意。于是,才通过朋友联系我,邀请我来广州面谈。我为此在全国行政法律师小圈子里进行了探讨,制订了初步方案即选择向长沙市天心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分局的治安处罚决定,可进可退。
区、冼二人完全同意我的建议,并与我和李志勇律师签订了委托合同与授权委托书,授权我代理其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我当即乘高铁赶往长沙,选择靠近天心区政府的酒店住下以便今天的工作。睡前紧关房门,并用沙发抵上房门,防止不速之客。
然而昨晚十点多,先后接到区伯夫妇的电话,他们请我暂缓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我完全理解区伯夫妇所遭受的压力。因为粤湘两地警方近几天来一直在给他们施压,软硬兼施,无所不为。长沙警方甚至将区伯的口供和视频给了广州市司法局,请司法局通过有关律师做区的工作,停止维权而贻养天年。区的亲友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压力,从而使区伯遭受前所未有的压力。
然而,作为法律人的我不禁要问:粤湘两地包括广州市司法局的行为合法吗?区伯不维权,你们就安稳了?
此前据网友陈杰人透露的内部消嫖息,区伯嫖娼案主角,化名公司老总陈佳罗给“区伯嫖娼”买单的国保四大队陈检罗大队长,已经内部处理,仅被关禁闭七天,已平安无事。对此,长沙市局有关负责人主张严惩并追究法律责任,但局其他领导不同意,认为那样会损害人民警察形象。
根据《刑法》规定,无论陈等人是否是设局陷害,或者仅仅是个人邀请区、冼嫖娼并为之买单,都不是内部处理的问题。无论区伯是否维权,若是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决策,若是依法从严治警,就必须依法分别追究陈检罗等人涉嫌组织卖淫罪或者滥用职权罪的法律责任,给社会,给历史一个讲得过去的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