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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五星级”酒店的人文情怀有几星?(转帖) [打印本页]

作者: 如梦令    时间: 2012-3-2 13:08     标题: “五星级”酒店的人文情怀有几星?(转帖)

      47岁的江苏六合妇女李红,在南京一家五星级酒店当了4年的洗碗工。3个月前,她留下了一些客人吃剩下的食物,想给正在读大学的儿子补养身体,没想到,她却被以盗窃财物为由,遭到酒店开除。(2月29日《华商报》)

  为了厘清是非曲直,不妨回顾一下事件过程2011年12月7日,李红把客人吃剩的鱼丸和半盘烤鸭,外加一块瘦肉带回家去,却被酒店发现。三天之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她开除,理由是盗窃公司财物。这让李红难以接受,她不解把还能吃的东西扔掉,难道就对了吗?

  也许李红的做法,有欠妥当的地方,至少她应当事先沟通,取得理解。我想,当同事知道他有一个正在读书的儿子,且22岁的年龄又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而她本人,一个月只有1500元不到的工资,加上在另一家公司当保安的丈夫的收入,在古都南京生存,恐怕也居大不易。因此,只有她或者她的同类,才会把残汤剩饭带回家去。这是一件悲催无奈值得同情的行为,想必她的同事领导,不至于毫不动心吧?

  但不幸还是发生了。她被供职了4年的东家,一脚踢了出去,理由还是“盗窃”。可她盗窃了吗,她拿的只是客人吃剩的东西,这东西顾客已经付了费用,严格来说,已不再是酒店的财物,而是顾客的东西。要说盗窃,只能说成“盗窃顾客财物”,可顾客已经遗弃,盗窃又从何谈起,你总不能说她盗窃了顾客遗弃的财物了吧?这在逻辑上说不过去。再说从头至终,酒店并没有丢失什么,盗窃又从何而来?

  如果这个推理成立,那么酒店对于李红的处理,就有点失之过严,弄错了问题的性质。倘若酒店一定要固守己见,那就无异是说,他们也认定客人吃剩的瘦肉、烤鸭、鱼丸等等,对酒店还有价值。可常识告诉我们,只有再次投入使用,才能产生价值,就像地沟油泔水油的重复利用那样。这就让人生疑,难道五星级的酒店,也把客人的剩菜剩饭再次回炉重新上桌吗?

  不难想见,“开除”是对李红的多重伤害,不光是夺去了她的饭碗,而且也让她的尊严受到损害,在同事尤其是孩子面前失去隐私丢了脸面。而这些,只是因为贫困的原因。所以在我看来,不管这家“五星级”酒店的设施多么过硬,服务多么周到,环境多么优雅,但却缺失起码的人道和同情;在人文情怀上,一个星也不够格!

作者: fei    时间: 2012-3-2 13:49

这正好给酒店一个不付费的炒人的借口
作者: 如梦令    时间: 2012-3-2 16:36

      小时候学过一篇文章《从牛奶倒进臭水沟说起》,揭露了资本主义的黑暗,我们学了以后对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深恶痛绝,对资本家的恶性义愤填膺。而现在我们对此已经见怪不怪了,超市里的水果蔬菜打完折还卖不出去的话第二天早上会打烂了才倒掉,不会给员工也不会给穷人的。许多企业都是这样的。
作者: fei    时间: 2012-3-2 23:03

我知道的不是这样哦,街坊中有人在大超市做,是给检的。
作者: 如梦令    时间: 2012-3-2 23:48

fei 发表于 2012-3-2 23:03
我知道的不是这样哦,街坊中有人在大超市做,是给检的。


吉之岛那些是不让的
作者: 鄧允根    时间: 2012-3-3 01:34

如梦令 发表于 2012-3-2 07:48
吉之岛那些是不让的

吉之島是蘿蔔頭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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