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一中学校友会论坛
标题:
好心扶起老婦反被告女子終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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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u90
时间:
2011-11-13 11:52
标题:
好心扶起老婦反被告女子終判無罪
山東一名好心女子去年6月4日10時30分許,遇到一名老婦騎單車摔倒,隨即上前試圖攙扶老人,結果卻被老婦告上法庭。
事發當時,45歲好心女李莉菁騎電動車去菜市場買菜,聽到身後有單車倒地聲,回頭一看,眼見一位騎單車老婦摔倒。李女趕緊上前試圖扶起老婦。李女等老婦丈夫到來,又老婦打電話找兒女及報警送院。豈料老婦出院時突然說,是李女將自己撞倒。
事後,交警展開調查,但證據不足,無法判定事故責任。老婦一家隨後要求李女賠償,更把事件鬧上法庭。經過一輪的審訊,法院於11月9日,駁回老婦的起訴。
李女表示,當時的舉動為自然反應,日後遇上同類情況,都會去幫忙。
作者:
69届新生
时间:
2011-11-13 13:50
“好心帮扶摔倒的老人反遭诬告...”这类事情,我在心里想过好几次:看见摔倒的老人不会不去帮扶的,老人及其家人的诬告未必有证据,关键是法庭能否依法办事...不过,如果遇上诬告之人,我也会觉得心灰意冷滴...
作者:
62桃李
时间:
2011-11-13 14:14
本帖最后由 62桃李 于 2011-11-13 14:16 编辑
潍坊版的“彭宇”。幸亏不是由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的王法官主审!
法院经过开庭审理,认为案件比较特殊,依法提交审委会讨论。经讨论,法院认为,宋老太主张李莉菁刮倒了自己,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负举证责任。但宋老太提供的证人证言陈述的是宋老太倒在地上之后的事实,不能证明宋老太是被李莉菁刮倒的。除了宋老太的自述外,没有其他直接证据证明是李莉菁实施了侵权行为,因此宋老太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
作者:
69届新生
时间:
2011-11-13 14:35
这法官真乃青天大老爷也
我也相信李莉菁不会是故意刮倒了宋老太而后上前帮扶的,诬告之人必再遭天谴!!
作者:
老杨
时间:
2011-11-13 15:25
这种事情怎么会层出不穷呢?
悲剧!
作者:
如梦令
时间:
2011-11-13 18:24
这种民族素质让人脸红。难怪被说丑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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