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80年代初,在西湖路灯光夜市摆摊的多是地道的“广州仔”、“广州女”,前来帮衬的客人除了本地人外,更多的是来自全国四面八方的外地人,而且在广州人嘴里只有一个称呼“北客”。这些“北客”出手也比本地人豪阔得多,500块钱的“老人头”,800块钱的意大利皮夹克,眼睛眨都不眨就买下了,至于一两百块钱的连衣裙、牛仔裤,几十块钱一副的蛤蟆镜,更是一堆一堆拿下。他们不是钱多了烧得慌,而是在大举掘金,在灯光夜市上淘来的宝贝,回到北方翻了几倍的价,照样卖得出去。就像很多北客嘴里说的那样:“我们那儿的人,只认广州货。”那个时候,“广州”二字就是畅销的通行证。这些南下掘金的“北客”,到底有多少成了富翁呢?我们实在很难找到太翔实的数据,不过从西湖路灯光夜市短短几年就赢得“南国明珠”的美誉来看,恐怕发家者也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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