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xiaoshan 发表于 2013-3-1 10:53 蚂蚁的妈妈说:孩子啊,早就说你不该和大象谈恋爱的啦,咱们连定婚戒指都送不起,人家肯定瞧不起咱们 ...
如梦令 发表于 2013-3-1 11:28 蚂蚁跟妈妈说:妈,大象好歹只要准备一只戒指,我找的要是蜘蛛,还不知道要买几只戒指呢。
经历 发表于 2013-3-1 11:50 蚂蚁妈妈说:蜘蛛还好,如果你找条蜈蚣做老婆,我们就等着倾家荡产了。
如梦令 发表于 2013-3-1 12:11 于是人类就总结出“门当户对”的高论了。
LiDeJi 发表于 2013-3-1 19:14 即是“鱼找鱼,虾找虾,乌黾找王八。”
shunhui 发表于 2013-3-1 19:57 如果我是法官,针对蚂蚁的离婚理由就判不能离,判蚂蚁搬到大象的鼻孔里住。
meiqliang 发表于 2013-3-1 22:01 站长的生意大有作为
chenxiaoshan 发表于 2013-3-1 22:29 帮蜈蚣做100只戒指能有多少钱?还不如帮大象做一只手镯!
chenxiaoshan 发表于 2013-3-1 22:44 蜈蚣戴卡装钻石戒指?大概要找八千只蚂蚁伺候它吧。
meiqliang 发表于 2013-3-2 08:12 站长,你不如帮大象做条金腰带,宣传广告下你间公司。反正你近排痱发集姿几个益。
如梦令 发表于 2013-3-1 22:05 如果我系站长就买通个法官,判个个都要同蜈蚣联姻,咁佢公司就门庭若市了。
shunhui 发表于 2013-3-2 11:02 高招,高招!
如梦令 发表于 2013-3-2 15:10 咁学长你叫站长颁只钻戒奖品俾我以资鼓励啦
经历 发表于 2013-3-3 22:12 如果全世界的大象都向站长订做两只成比例的金耳环,站长公司的股票就飙升囖!
chenxiaoshan 发表于 2013-3-3 22:33 好啊!不过,外国的大象也买足金耳环吗?
shunhui 发表于 2013-3-3 19:47 会的,会的。
如梦令 发表于 2013-3-4 00:19 经历大哥负责全球推广
如梦令 发表于 2013-3-4 00:20 发达咯